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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出台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意见
来源: 宜宾日报  2016-08-17 05:01:49  责任编辑:好好  www.k618.cn
内容提要:近日,经中共宜宾市委认真研究,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《中共宜宾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...

 

  近日,经中共宜宾市委认真研究,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《中共宜宾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结合宜宾实际情况,对今后一段时期内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目标、任务、要求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总体部署。

  在推进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:要推进少先队活动建设,深化和创新少先队品牌活动;要深化少先队课程建设,将少先队活动纳入义务教育课程设置,保证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并以“少先队活动”这一规范名称列入课表;要强化基层组织体系与辅导员队伍建设,在各中小学建立少先队大队、中队和小队,建立和完善市、县(区)、乡三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及学校大、中队辅导员选配制度,建立健全市、县(区)、乡镇总辅导员以及学校辅导员选配制度,落实学校大队辅导员中层管理人员政治和经济待遇,将少先队工作内容、工作量等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审范畴,推进少先队辅导员“双线晋升”,将优秀大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;要加强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,完善校内活动阵地,将其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,免费为少先儿童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。

  在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三点要求:第一,落实少先队工作领导责任制度。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指导和参与少工委组织的慰问少年儿童、少先队日等活动;明确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共青团工作和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;构建市、县(区)两级由宣传部、文明办、共青团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文广新局、卫生局、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新少工委;少先队课程设置、辅导员培训和考核评价、阵地建设等纳入团委和教育部门共同督导、评估的工作范畴。第二,完善工作经费保障制度。市、县(区)要根据辖区青少年人口总数,按每人每年不少于一元的标准预算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,其中10%以上须用于少先队工作;学校要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少先队活动开展。第三,营造关心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良好氛围。构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教育“三位一体”的少年儿童教育联动机制,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舆论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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